兴和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现规范化运作

2010-3-11 10:42:56 来源:乌兰察布新闻网 作者: 阅读:118次  字体:  我要投稿

  (来源:乌兰察布新闻网)

  去年以来,兴和县农村合作医疗紧紧围绕减轻农民医药费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这一目标,通过强化管理、严格程序,使合作医疗基金实现了规范化运作。

  一是为使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健康开展,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筹缴2009年度合作医疗基金的通知》,规定了基金的筹缴和注意事项。县合管办通过及时汇总各乡镇上缴的基金,确保了收到的基金即收即缴,形成了乡镇负责收取,县财政负责管理,合管办负责审核,农行负责兑付基金的一整套运行机制,确保了农合基金的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基金的财务管理,设立了专户,建立了会计专帐。对农民个人交纳的20元基金,把16元列入家庭门诊帐户,剩余的4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同时对大病和门诊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全部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农合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无一例违规现象发生。三是根据市新农合办协调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对参合农民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给予提高5个补偿百分点的优惠,对使用中蒙医药治疗可提高25个百分点的优惠,对一次性缴纳2-5年参合基金的可享受提高比例补偿的优惠。另外,对享受低保对象的住院患者在合管办报销医疗补偿金之后由合管办出据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再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截止去年12月10日,全县共报销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1356.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特困群众经济困难的状况。

               (通讯员:张飞云   编辑:尹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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